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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3-4 6:21: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2016〕1号)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号),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享有的,梦见回家的路,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

  4.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招聘对象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21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20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其中2021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7日;其余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9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同时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7日。

  为切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质量,取得以下类型之一的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可不受岗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国(境)外留学研究生毕业(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1)被、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强制隔离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7)2021届宜兴生源免费师范生及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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