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分类信息> 文章内容

深圳楼市暴涨:有业主卖房后带彪形大汉抢合同

※发布时间:2015-6-26 19:12: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房产中介满墙的二手房放盘消息。4月以来二手房违约现象增多。南日资料图

  南都独家

  收了定金又反价的业主带彪形大汉谈购房交易,谈话间突然抢走合同。受“3·30”新政影响,深圳房价暴涨,二手房交易违约引发的纠纷增多。南都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获知,3月30日之后,该协会受理投诉58,超过往年同期。而地产中介世华地产也表示,5月以来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超过40,比以往大幅度增加。昨有被违约的买房者到南山区法院,希望法院处理此类诉讼时提高违约成本。

  两个半月58与“反价”相关的投诉

  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4月1日至6月15日协会共受理投诉58,其中,亲自来协会投诉17,邮箱投诉12,市规划国土委转件12(含电子11),电话投诉17。目前已协调或回复的29,协调不成循法律途径解决的7,撤销投诉7,正在协调中的6。

  据悉,投诉的种类大部分为业主(卖方)投诉,投诉的理由主要是认为经纪机构签约、隐瞒市场行情签约等。该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他们的了解,产生投诉原因主要还在于房价暴涨,业主不愿意再卖房。而在买方投诉方面,由于房价暴涨引发的投诉则更为明显,投诉的理由主要是认为经纪机构没有尽督促、协调责任,造成卖方未继续履约。

  有部分协商解决不成的纠纷起诉至各区法院。据世华地产法务部一名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仅5月份就作为第三人参加了三四十起案件的诉讼,几名法务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既要提交、领取诉讼材料,又要参加庭审调查、调解,今天跑宝安,明天跑南山,后天跑龙岗,工作量比以往增加了好几倍。

  卖家悔约:带彪形大汉谈交易

  业主悔约的做法五花八门。一位在南山沙河某分铺上班的经纪人员杨经理也告诉南都记者,今年3月份成交了一套博海名苑的豪宅,成交价1220万元,买家已下了几十万元定金。但事后业主称合同有些漏洞,要求业务员把全部合同原件带到福田区皇岗一家茶馆当面商量补正,业务员依约来到茶馆,业主及几名彪形大汉早已在那里等候,当业务员把合同摆上桌面上商谈时,业主突然抢走合同原件跑离,业务员追赶时又被几个大汉拦住,事后只得向警方求助。杨经理介绍说,最终此事以业主退回定金作罢。

  南山区蛇口半岛城邦是本次暴涨的热点楼盘之一,也是卖方反价违约较集中的楼盘。一位在该楼盘上班的经纪人员介绍说,今年3月成交了该楼盘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格580万元,但新政出台后,卖方就不愿买了,两次提出提价,第一次加价30万元,第二次要加50万元,还说“现在房价还在涨,所以要再加钱才符合公平原则”。

  买家:要求提高违约成本

  面对目前的违约潮,深圳不少被违约的买房者也联合起来。昨日就有部分违约业主前往南山区,希望法院在处理类似二手房交易诉讼时,能提高违约成本。多名律师都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合同约定违约一般为双倍定金或成交价格的20%,但是法院裁判时,会使用裁量权,调低违约赔偿金的比例。他们认为,目前的违约潮中,一些恶劣的违约行为应受到制裁,法院应顶格支持违约赔偿金比例。而由于目前“3·30”之后违约诉讼案还处于诉讼中,法院如何作出判决,则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早前宝安区在回复南都记者关于目前如何应对诉讼潮的采访时,也只是表示将依法审理判决。

  履约原则

  老婆不同意房不能卖?几种卖家悔约借口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胜荣律师分析总结了几种违约理由。

  据钟胜荣介绍,有业主称没看清楚合同内容,是被中介和买方签约的,这种情况依据根据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得充足举证,否则不予支持。

  还有的业主是100%产权人,但号称“老婆不同意不能卖共同财产”,所以合同无效。钟胜荣认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具有公信力和社会公示效力,他人有理由信赖登记的产权人即为有权处分不动产的人,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因为老婆不同意导致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产权人得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有的业主还说交易房产是自己全家的唯一住房,法律应当自己家庭最基本的居住权,故不履行合同。钟律师表示,在当事人已经自愿签署买卖合同、将房产出售给他人的情况下,法律会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何况卖方在出售房产、收取售房款后,仍然可以再另行购买或租赁其他的房产,所以卖方的居住权益并不会受到实质上的影响。

  悔约成本

  签合同后悔约 中介费还是要给

  法律界人士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严格履行合同。2012年深圳的一交易纠纷就显示,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形,原本一审法院未认定双方违约情形,判定违约方支付48万元违约金,二审法院查明双方均有违约情形,违约金从48万元减到7万元。

  许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买卖居间合同会约定,如果因某一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将由该方向经纪机构支付相等于佣金总额的违约金。南都记者获悉的两份深圳市中级作出的终审判决就显示,虽然最终交易没有完成,但是法院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署合同,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交易,因而违约方应该要支付中介费。 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

关键词:卖房合同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