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中小学今秋开学师资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公开招聘、选调78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面向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58名(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2016年公示录取的特岗教师、在职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⑵面向在职在编教师职位: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3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13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普通中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求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以上或全日制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财务岗位要求全日制财会专业本科以上;校医要求全日制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心理学男教师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4.须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岗位要求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职位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校医职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3.报名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填报到相应岗位;无特殊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只报到各学段的某一学科;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现场验证、采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