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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明起报名

※发布时间:2017-6-1 14:41: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享有的,,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 月1日后出生)。

  5、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应聘岗位序号9(小学语文A岗位)、岗位序号23(幼儿教师B岗位)的人员除外)。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或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2016年毕业后未交纳过养老金,并具备《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16年毕业后未交纳过养老金)。

  2、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17年9月1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3、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7年8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证书。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 5 月 27 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一)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20)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教育局网站(链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1-26)的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

  按笔试成绩(占30%)和技能考核成绩(占30%)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技能考核、面试都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人员由聘用单位按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市教育局办理入编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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