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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教育局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不得招收年龄不足者

※发布时间:2018/4/27 18:29: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今天,无锡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工作原则: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市区幼儿园招生于6月份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意见》要求1.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2. 各地要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

  4. 规范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招生并严肃查处。

  7. 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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