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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有“监管员” 地产“问题粮”去何处、作何用都能溯源

※发布时间:2017/10/16 13:23: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核心提示:染了赤霉病的小麦怎么办?受“污染”的地产粮到底如何处置,是作口粮、饲料用粮,还是作为工业用粮,抑或是直接作无害化处理?本月起实施的《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可对地产粮“全程监管”,杜绝超标粮流入市民口中,在保障舌尖安全的同时,保障种粮农民“不白种”。

  染了赤霉病的小麦怎么办?受“污染”的地产粮到底如何处置,是作口粮、饲料用粮,还是作为工业用粮,抑或是直接作无害化处理?本月起实施的《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可对地产粮“全程监管”,杜绝超标粮流入市民口中,在保障舌尖安全的同时,保障种粮农民“不白种”。

  无锡是全国有名的鱼米之乡,也曾是全国闻名的“四大米市”之一。近年来,无锡粮食播种面积在150万亩上下波动,收购粮食80多万吨。以2015年为例,本地粮食消费总量211.9万吨,其中包括城镇人口口粮、农业人口口粮、种子、饲料、工业用粮等。当年粮食产量72.3万吨左右,供需缺口 139.6万吨,粮食自给率34.1%。

  随着无锡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加之近年来灾害性气候频发,无锡粮食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同时,粮食收购市场多元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粮食经纪人纷纷入市收购,这对促进市场竞争、搞活粮食流通、拓宽售粮渠道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粮食质量监管的难度。

  一旦地产粮受污染或是受灾致病,这些“污染情况”超过国家标准的“问题粮”怎么处置?特别是去年因连续阴雨全市生产的夏粮小麦就普遍感染了赤霉病,造成真菌毒素超标比例大幅上升。市粮食、财政、农发行针对于此共同制定了《2016年产不合格小麦收储处置指导方案》,去年的“问题粮”得到了及时而科学的处理。“这些成功处置的案例多是部门针对单一事件而紧急出台的临时性举措。”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政策的适用面不广、前瞻性不高、延续性不强。“问题粮”的处置亟需从微观操作层面上升至宏观层面,形成真正意义上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性、长效性管理机制。

  如何加强对这些“问题粮”的管控,防止其流入口粮市场?业内人士坦言,粮食是食品加工的基本原料,粮食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无锡亟需建立“超标粮食”的应对机制。为此,无锡市粮食局起草了《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经市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已于2017年6月13日正式印发,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鉴于无锡地产粮食受污染的主要环节是在生长过程中因气候等原因造成“超标”的,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办法》将超标粮食定义表述为:在生长收获过程中,因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害污染物质感染等因素,造成粮食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影响食用安全的本地产稻谷、小麦等原粮。

  其中,风险监测和处置响应机制作为超标粮食处置全过程的“眼睛”和“中枢神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明确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的部门,由农业和粮食部门分别负责粮食种植环节和粮食收储环节的风险监测。同时,强调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应建立部门共享和通报机制,明确了各级启动超标粮食处置响应预案的条件。当出现区域性超标粮食时,由发生地启动本级响应预案;当出现全市性超标粮食时,由无锡市启动市级响应预案。

  怎样才能引导农民将超标粮食销售给定点收储库点?粮食局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采取经济手段,在制定具体处置方案时会充分考虑收购价格及相关补贴的合。如去年小麦的收购方案中,就是采取财政补贴一点、保险理赔一点、企业承担一点等综合性手段,尽量保障农民利益。另一方面采取,通过粮食、工商、物价、食药等相关部门加强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管,规范超标粮食的收购。同时做好为农服务,深入各村各户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定点收储库点为农户售粮创造便利条件,主动收购超标粮食。

  超标粮食处置过程的监管是否严密直接决定处置的最终效果。为此,《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对超标粮食实行定点收购存储制度、验收制度、分类储存制度、定向销售制度、销售报告制度以及销售责任制等六大制度。

  “超标粮食是谁种的、谁收购的、入库多少、出库多少、流向哪里都有档案记录的,随时可以溯源查询。”粮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有了该办法,可对超标粮食进行全程监管,流向何处派什么用场都能掌握得一清二楚。

  超标粮食可作何用?该办法明确,经过技术处理后经检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作口粮使用;经检验符合饲料用粮标准的,按照饲料用粮使用;符合工业用粮标准的,按照非食用工业用粮使用;经检验无使用价值的,则采取堆肥、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对违反《办法》有关的粮食经营者,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量生产的粮食要妥善处置,不仅要有收购费、保管费、出库费、贷款利息以及定向销售亏损管理等,还可能包括给予农民的一次性补贴或需无害化处置时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办法》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粮食超标的,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因污染物排放、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粮食超标、或者非定点收储库点擅自收购储存超标粮食的,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相关人士坦言,该处置办法以超标粮食处置为核心,着重对超标粮食的收储和销售等环节做了详细规范,同时亦向前延伸至粮食种植环节的风险监测和向后对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粮食原料的查验,构建了粮食“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体系。有了这把“尚方宝剑”,不仅能妥善解决我市地产粮食受污染后出现的“卖粮难”问题,农民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能强化对超标粮食的管控,防止其直接流入口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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