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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3 3:18: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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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提示: 受高压控制,未来几天我市以多云天气为主,气温变化不大。 今天夜里到明天晴到多云, 偏东风3-4级, 明天最低气温:14℃,明天最高气温:23℃。  (今日气温实况:12.8℃~26.8℃) 3月31日    多云             气温13~24℃ 4月1日     多云转阴有时有小雨    气温14~25℃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五级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严禁一切林内用火   空气污染气象条件 预报等级:     一般  对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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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予以转发并提出了五点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各校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影响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环节,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抓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回应群众关切,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各地要及时将《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向所有中小学传达,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强化举措,规范招生。今年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巩固已有成绩,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更加规范有序。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政策,严禁以各类竞赛获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二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和公办特色学校招生,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申请学校数量,明确参加面谈人数,规范面谈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程序实施招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四是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阳光编班,出台市级均衡编班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制定均衡编班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应到招生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六是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

  三、加强宣传,严格督查。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通过网络、微信、微博、和公告、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违反相关,特别是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中小学校,要视情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下半年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将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各地也要提前开展相关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

  苏教基函[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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