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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民生无锡:破产案审理安装“民生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4-9-11 14:35: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对企业主、工人和投资人来说,破产意味着产业败了,饭碗没了,投资赔了,不啻于“”。审理破产案件的,面对的是揪心的民生危机,不仅要裁判,而且还要有担当。近两年,江苏省无锡市中级心系民生,创新司法,给破产安装了一道牢固的“民生防火墙”。

      ■早一步介入

      职工尽早得到安置

      一天下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刚开完庭准备离开法庭的陆晓燕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锡园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园科技)1000名员工的代表,要求与面谈。陆晓燕当即在法庭接待了前来的5名职工代表。

      锡园科技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拥有1000多名员工,投资总额高达9000万美元,主要生产高精尖的电脑零配件。由于资不抵债,最终了破产清算这条“不归”。

      “这家企业所欠职工债权高达5000多万元,其中欠缴社保费用达3000多万元。”陆晓燕介绍说,当时职工情绪非常火爆,多次到市,聚众围堵企业厂房。而且这些员工组成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多为女职工,其中还有10人为癌症患者,31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这家企业绝不能简单地一破了之,要充分广大职工的权益,否则,很有可能恶化成一起群体性事件。”陆晓燕说。

      法院积极与市、市委、新区管委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次协商。

      据了解,锡园科技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2009年3月停产,1000多名职工每月只能领取680元的生活补助,但从2009年6月起,就是这680元钱也不能按时发放到职工手里。

      锡园科技破产案的审判长彭国顺介绍:“在的努力下,新区同意垫资。第一批垫资2000多万元,当时锡园科技的资产还没有拍卖变现,为了更好地退休员工的权益,我们首先联系社保部门,补交31名适龄退休职工的社保款项,为他们办理好退休手续。”

      企业资产变现了,垫资到位了,但是员工债权能否优先受偿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法律难题。2007年6月1日起,企业破产法开始实施,员工社保的受偿地位排在债权之后。如果以这一时间点计算,员工的权益还是受不到有效。

      陆晓燕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大量地翻阅了最高的司释以及审判指导意见,并向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请教。在符律的前提下,我们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2006年8月27日之前的员工债权优先债权受偿,这样,20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的受偿地位就排到了债权之前。企业资产变现加上垫资,使得员工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

      ■早一天和解

      企业早得一份安宁

      美尚(无锡)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无锡中院申请裁定无锡金樽嘉禾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破产(以下简称金樽嘉禾)。

      据了解,企业破产法实施以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申请企业破产有时成为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有效途径。虽然申请债务企业破产能其债务,但应诉、出庭会增加债务企业的时间成本,甚至会影响债务企业的正常运行。

      “在美尚公司申请金樽嘉禾破产的案件中,我们在与申请人美尚公司交谈的过程中,发现金樽嘉禾并不是真的资不抵债,破产申请只是美尚公司实现债权的一种途径。”副庭长蒋馨叶介绍道。

      了解这一情形后,承办积极与金樽嘉禾联系进行调解,却屡次碰壁。

      “当时金樽嘉禾非常抵触,对我们的态度非常不友好,将被申请破产的责任归咎到法院头上。”蒋馨叶回忆道,“公司的这种情绪我们非常能理解。申请企业破产就像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样,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申请宣告死亡多少会有点不舒服。”

      但法律的债务人期只有7天,7天届满后,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法院就要依法在1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这7天对于金樽嘉禾来说至关重要。承办分别与美尚公司和金樽嘉禾进行多次详谈,经过的不懈努力,美尚公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不利于双方日后正常业务的开展,金樽嘉禾也承认自己未按期履行合同的行为对美尚公司正常运营会造成不便。

      经过法院的努力,美尚公司与金樽嘉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按期履行。美尚公司向无锡中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请求。

      这种案前协调的做法,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了双方企业的利益,实现了双赢。

      ■早一日破产

      资产少一份贬值

      安信达(无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达)的资产不仅能所有债务,而且还有剩余,为什么会破产清算呢?

      据了解,安信达系一家外资企业,高层均是外国人,公司总经理因故后,其他管理人员均离开中国,公司陷入一种长期无人管理的状况。

      “法院在接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无锡中信)的破产申请后,对安信达的资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安信达资能抵债,但无人管理。”陆晓燕说,“这就给法院提出难题,破产的事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如果不对安信达做出破产清算,则其资产会进一步恶化,损害债权人权益。”

      承办人员经过讨论达成一见:虽然安信达资能抵债,但其并不存在流动资金,无法进行正常经营,仍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随后,承办人员立即着手处理安信达破产案。“从公告到召开债权人会议再到变现,我们都是用了法律的最短时限,比如,公告期最短不得少于30天,我们就公告了30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安信达资产贬值。”陆晓燕说。

      为减少资产损耗,法院与时间赛跑。从9月立案,到12月拍卖成功,仅用了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安信达资产的变现。

      据了解,在破产清算过程中,100多名职工足额拿到了工资与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接盘企业不仅重新雇佣原公司50%以上的员工,同时又吸纳了当地130多名劳动力,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给损失债权

      留一条生

      一对老夫妻从最初手拿“包”到公司,不全额债务就与公司同归于尽,到最后高高兴兴回到淮南老家,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故事?

      “这对老夫妻是在无锡明特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特化纤)濒临破产时,与明特化纤签订的供煤合同。合同款项高达350万元,如果明特化纤进入重整程序,则债务清偿率只有8%,这也就意味着老夫妻两人只能拿到28万元的合同款。”蒋馨叶介绍说。

      据了解,当时这对老夫妻为了和明特化纤进行经济往来,专门成立了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的款项多是向亲戚朋友所借。350万元的款项突然间大缩水,以28万元的跳楼价出现在老夫妻面前,这对来自安徽淮南的老夫妻是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

      对于老夫妻的情形,无锡法院表示非常理解,并多次与他们进行深入交谈。在向他们释法的同时,也耐心倾听他们的,借此平静他们的心情,并表示会最大限度他们的权益。

      同时,法院召开债权人预备会议,告知所有债权人明特化纤公司的资产状况,明确提出明特化纤公司如进行重整,债务清偿率有8%,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清偿率还不足4%。

      在权衡利弊之后,债权人通过了重整方案,接盘企业中国化纤有限公司以评估价8900万元接盘。

      为了免除老夫妻的后顾之忧,法院与以及接盘企业进行多次协商,接盘企业同意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煤仍由老夫妻提供,且收购价会高于市场价。

      2011年10月28日,这对老夫妻拿到属于他们的28万元,满意地回淮南老家。在破产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做了许多这种“份外”活。

      链 接

      近两年来,无锡中院共审结破产案件48件,指导基层法院审理69件,处理债权41.73亿元,分流安置职工9638人。2011年10月,该院受到最高表彰,成为江苏省唯一获得“破产审判先进集体”荣誉的中级法院。(赵正辉 谢唯成 许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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